《常住人口登记卡》管理及身份证办理
以下内容仅适用于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籍的学生、博士后、教职工及其家属。
(一)户籍卡借阅
学生、博士后申请途径:通过微信APP或者企业微信APP“中国社科大移动校园”中的“一站式服务大厅”,找到“户籍卡借阅申请”,根据个人需求填写信息,全部审批环节通过后,良乡校区学生到良乡校区行政楼110办公室、望京校区学生到望京校区行政楼103办公室领取(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或拍照(非原件),特殊说明:除结婚、离婚、购房等需要借阅原件,其他情况一般只借阅非原件。
(二)身份证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若原来身份证可以正常使用,不需要更换新的身份证。如因个人原因需要重新办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首次办理北京市身份证的,需携带学生证、旧身份证,穿深色衣服,本人前往拱辰派出所1号窗口自行办理。
2、已办理过北京市身份证的,可到北京市任意派出所直接换领。
(三)外借集体户口卡原则上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学生证前来办理借出手续。替他人代借,本人发送有效证件照片至代办人,代办人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卡)前来办理,(原则上校外无关人员不予办理代借户口卡事宜)
(四)户口卡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得折叠或损毁,不得擅自涂改或增减内容,如有错漏须申报更正。
依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集体户口管理办法试行》,外借户口卡在期限内应当及时归还,因个人原因丢失或长期借用不还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滞留户口的管理
(1)滞留户口是指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集体户口迁移手续的已毕业学生、已出站博士后和已调离教职工的集体户口。
(2)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外,集体户口办公室停止滞留户口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借用,也不予开具户籍相关证明。
已毕业学生户口按照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相关规定,户口在校封存期间不予办理任何与户籍、就业无关的事宜,不提供与户籍、就业无关的借阅及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