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万寿寺派出所通知,根据海公字(2019)145号文件,清理整顿各单位集体户口。
按照通知要求,以下情况需清理整顿:
1、 往届毕业生超过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2、 本人或配偶已购买北京市合法产权房且符合落户条件的;
3、 参军、死亡、出国定居等应注销未注销的;
4、 离职人员。
请我校(含已划转社科大)集体户口内人员,按照公安机关文件规定,五月底之前做好户口迁移或注销。届时未迁移或注销的,公安机关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8856-8123 联系人:王老师
校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