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工作人员依法需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结合学校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安排,保卫处拟于4月上旬起组织重点消防单位(部位)工作人员培训。望各有关单位(部门)积极参与。
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重点消防单位(部位)工作人员培训方案计划
保卫处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