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高校集体户口管理办法》及我校相关管理规定,现将西三环毕业生户籍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用户籍
需本人提供如下材料:申请书、院系证明、身份证或者学生证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若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他人身份证复印件。借用原件需准备100元押金(团校保卫处规定),办理前请联系保卫处张老师。
二、迁出户籍
迁户(到北京市内):毕业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或者允许落户的证明(加盖章)、院系证明、委托书(被委托人:张文洋)、附落户的具体地址。
迁户(到北京市外)集体户:报到证、身份证、落户证明、毕业证书、准迁证(与落户地派出所核实)、院系证明、委托书(被委托人:张文洋)、附落户的具体地址。
迁户(回原籍):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院系证明、委托书(被委托人:张文洋)、附落户的具体地址。
注:以上所有迁出户籍材料需提交至院系,由院系老师收齐后统一送至良乡校区保卫处;户口迁移证办理后由院系老师统一到良乡校区保卫处签字领取。
保卫处联系人电话:张老师 13260451133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保卫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