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清理高校滞留集体户口的统一部署,各高校须集中开展清理滞留户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滞留户口清理范围
1.毕业超过2年户口未从学校集体户迁出的学生。
2.在北京市家庭名下有房产户口未从学校集体户迁出的教职工及直系家属。
3.已办理出站手续或中途退站户口未从学校集体户迁出的博士后。
4.已经离职或调出户口未从学校集体户迁出的教职工。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以上人员需在一个月内完成迁出,根据公安户籍部门通知,若本人未按时提交迁出申请,毕业生拟直接迁回入学前生源地。
二、滞留户口迁出流程和联系方式
1.落户在拱辰派出所学生滞留户口迁出流程(2016级之后学生(含2016级))请见附件1,如有疑问,可电话沟通。
良乡校区就读的学生请联系:010-81360110,办公地址:良乡校区行政楼110办公室。
望京校区就读的学生请联系:010-69386265,办公地址:望京校区行政楼103办公室。
2.落户在花家地派出所的滞留户口迁出流程(2015级之前学生(含2015级))请电话沟通:联系电话:010-69386265,办公地址:望京校区行政楼103办公室。
3.落户在西三环万寿寺派出所的滞留户口迁出流程请电话沟通:联系电话:010-69386265,办公地址:望京校区行政楼103办公室。
附件1:落户在拱辰派出所学生滞留户口迁出流程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
落户在拱辰派出所学生滞留户口迁出流程
一、线上申请:
自迁出通知发布起一个月之内,学生根据个人情况线上提交迁出申请,申请登录平台为:
电脑端访问网址http://easy.ucass.edu.cn/,进入页面激活后登录,找到毕业两年以上滞留户口迁出申请,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类别提交材料,选择校区时以本人就读校区为准。
二、迁出类别:
(一)迁往京外:
1.网上跨省通办迁出(建议使用此类方式,更快捷高效)
(1)回入学前生源地且地址未变更或户口迁往地址不是入学前生源地原地址的,经与迁入地派出所核实可以直接通过网上跨省通办迁出的选择此项。
(2)申请网上跨省通办迁出的,若需要学校提供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页)和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的,请线上提交申请后电话联系相应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迁出系统上只需要填写落户地址即可,无需上传迁移材料。
2.需线下开具户口迁移证
(1)回入学前生源地且地址未变更
只需上传入学前生源地家庭户户口本首页(纯地址页),公安机关将以家庭户户口本首页地址为准开具户口迁移证,请在提交材料前与落户地派出所核实家庭户户口本首页地址能否正常办理落户。
(2)户口迁往地址不是入学前生源地原地址
需先联系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并上传第二联图片,(如办理中需学校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页)和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的,请电话联系相应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户籍管理办公室线上审核通过后,需将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原件提交到相应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公安机关将以准予迁入证明地址为准开具户口迁移证。
(二)京内单位落户:
线上提交就业协议或接收函任一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到相应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登记并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页)原件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材料。
三、户口迁移证领取(跨省通办除外):
户口迁往京外的需工作人员前往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完成后统一交至学院,学生收到户口迁移证后自行办理落户事宜。(户口迁移证自办理当日起生效,有效期为40天,请在户口迁移证右下方截止日期前完成落户。)
四、联系方式及办公地址:
良乡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电话: 010-81360110 ,办公地址: 良乡校区行政楼110办公室。
望京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电话:010-69386265,办公地址:望京校区行政楼10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