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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17来源: 作者:点击数:

亲爱的2024届毕业生:

为做好应届毕业生(本通知仅涉及户籍在校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毕业季集中办理户口迁移

毕业季集中办理户口迁移时间截止到712应届毕业生已借出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的须及时归还至各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根据公安机关户籍政策要求尽量户随人走,以方便本人使用,避免后续公安机关强迁带来的不便请毕业生在拿到毕业证书后再按要求提交迁出申请,流程如下:

1.线上申请:

毕业生户口迁出业务均需要本人线上提交申请,选择校区时以本人就读校区为准,根据个人情况提交相关材料,线上申请登录平台为:

电脑端访问:登录网址http://easy.ucass.edu.cn/找到 “毕业生户口迁出申请”

2.审核及提交纸质版材料:

户籍管理办公室线上审核通过后,学生需将线上上传材料的纸质版提交到相应校区所属学院,由学院老师统一交到相应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或由本人、代办人直接提交到相应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

3.户口迁移证领取及办理落户:

京外落户及京外升学毕业生线上申请并提交纸质版材料,由户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前往属地派出所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通知学院老师领取,学生收到户口迁移证后请在有效期内尽快自行办理落户事宜。

京内落户及京内升学毕业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线上申请并提交纸质版材料后户籍管理办公室提供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学生自行前往落户地办理落户或提交升学院校办理落户事宜。

本校升学户口已在校且继续保留的学生,只需在迎新网按照要求登记即可,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非毕业季办理户口迁移

毕业季因特殊情况未集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暂存在学校的毕业生按照公安机关要求于秋季开学后学校统一正常办理迁出参照上述流程提交申请即可

三、滞留学生户口暂存管理

1.学生毕业后,应在毕业当年1231将本人户迁出学校,逾期未迁出的按滞留学生户口管理。滞留学生户口按规定只允许在校保留两年(从毕业当日起往后两年)。毕业生户口滞留在校期间,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及就业手续外,无法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办理户口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身份证、护照、签证、港澳台通行证、公证、结婚、买房等)。

2.依据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清理高校滞留集体户口的统一要求,毕业两年以上的滞留户口拟由属地公安适时强制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回入学前生源地。

四、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需学校统一到属地派出所办理,自办理当日起生效,有效期为40天,请在户口迁移证右下方截止日期前完成落户。

2.准备继续考的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原籍,学生在校户籍状态应与学籍状态保持同步统一管理,学生离校时,户籍相应迁出。

户口迁移是一项严谨、细致的工作,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望同学们高度重视,若有户口迁移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户籍管理办公室联系

办公电话: 良乡校区:010-81360110  

                  望京校区:010-69386265

办公地址: 良乡校区:行政楼110办公室

               望京校区:行政楼1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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